活動辦法:
  1. 可折抵優惠時間為11/24~11/30,逾期未使用即失效,商店街不予補發。
  2. 折價券代碼若已使用,即該筆交易已有訂單編號成立,無論之後訂單有取消或是辦退,或是逾期未繳款致使訂單無法成立,該折價券代碼即失效,無法再被使用。
  3. 本現金折價券限於上列刊登之活動店家使用,單筆訂單消費滿$1000元即可立即折抵$300元。
  4. 可折抵名額以及可折抵商品(全店或部分精選商品通用折價券)依各活動店家規定,商店街保有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本廣告商品規格、顏色、價位如與網站不符,以網站標示為準

© 商店街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未經確認授權,嚴禁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