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內,賣家於【商店街個人賣場】內所自行開設之個人賣場內新增刊登10筆商品(含)以上(商品編號不得重複),賣家即享有iphone7 32G之抽獎資格。
  2. 【商店街個人賣場】將於2016/11/1 00:00結算賣家新增刊登之商品筆數,並以同一個賣家之帳號進行結算,若賣家新增刊登之商品,於結算時為下架之狀態,則此商品不列入筆數計算,使用系統搬家商品以搬家完成之商品上架日計算,因搬家數量眾多而造成商品無法於活動期間刊登上架時,則無法列入計算,請多利用一般商品刊登方式,確保享有抽獎權利。
  3. 賣家於活動期間內,若有以下行為,則喪失抽獎資格,賣家同意是否有以下情形,以【商店街個人賣場】之認定或系統紀錄為準:
       (1)賣場有刊登不當、爭議性、有違法之虞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之商品;
       (2)賣場為關閉或暫停營業之狀態。
  4. 關於獎項寄送地址,得獎者須依照【商店街個人賣場】指定之方式將獎項寄送地址提供予【商店街個人賣場】,獎項將會寄送至得獎者所提供之寄送地址。
  5. 本活動將會以聯絡電話與E-MAIL方式通知得獎訊息,得獎者應於【商店街個人賣場】通知之期限內依照【商店街個人賣場】指定之方式回覆並確認同意領取贈品,且提供【商店街個人賣場】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含身分證明文件),逾期未回覆或未依【商店街個人賣場】之要求提供完整領獎文件者視為棄權。
  6.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賣家所設定之提領帳戶資料不符,【商店街個人賣場】得要求得獎者提出與提領帳戶資料相符之證明文件,若賣家未設定提領帳戶,【商店街個人賣場】將會核對賣家之會員資料,【商店街個人賣場】得要求賣家提出與會員資料相符之證明文件,若得獎者無法提出【商店街個人賣場】所要求並與資料相符之證明文件,【商店街個人賣場】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7. 得獎公告將於公告後三日內,【商店街個人賣場】將透過得獎者所提供的聯絡電話與E-MAIL與得獎者聯繫,若【商店街個人賣場】於公告日起算一週內(七日)無法聯繫上得獎者,視為得獎者自動放棄領獎資格,獎項將重新抽出。
  8. 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商店街個人賣場】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得獎者;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
  9.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商店街個人賣場】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請求【商店街個人賣場】賠償。
  10. 本活動獎項僅提供寄送予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得獎者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台澎金馬地區者,恕【商店街個人賣場】無法寄送。
  11. 本活動獎項不得兌換為現金。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因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商店街個人賣場】之因素(包括且不限於獎項有缺貨或停產之情形),致無法提供原預定獎項,【商店街個人賣場】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2. 【商店街個人賣場】保有暫停、修改或終止本活動內容及相關獎項之權利。
  13. 您對本活動尚有任何疑問,請來信:個人賣場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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