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活動期間:2019年07月08日00點00分至2019年08月04日23點59分。
  • 活動方式:賣家會員(下稱會員)於活動期間內經由商店街個人賣場後台購買廣告版位(包含個人賣場-優先排序廣告、個人賣場-首頁人氣商品廣告、個人賣場-首頁精選熱賣文字廣告、商店街-優先排序廣告、商店街-首頁人氣商品廣告及商店街-首頁精選熱賣文字廣告)並完成繳費者,即可參與『廣告滿額週週送,滿額加碼送購物金』活動。
  • 活動辦法及活動獎項:
  • 購買時間 活動獎項
    第一週 2019/07/08~2019/07/14 廣告購買金額累計達$600即贈個人賣場-10天優先排序廣告
    第二週 2019/07/15~2019/07/21 廣告購買金額累計達$600即贈個人賣場-10天優先排序廣告
    第三週 2019/07/22~2019/07/28 廣告購買金額累計達$600即贈個人賣場-10天優先排序廣告
    第四週 2019/07/29~2019/08/04 廣告購買金額累計達$600即贈個人賣場-10天優先排序廣告
    四週累計 2019/07/08~2019/08/04 廣告購買金額累計達$2,500即贈15元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30組
  • 活動結束後,商店街個人賣場將透過系統統計本活動之得獎會員名單,優先排序廣告及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得獎訊息將於2019年08月31日23:59前發送至得獎會員之聯絡E-mail,不另行公告得獎會員名單。請會員登入商店街個人賣場網站內「我的帳戶」之會員資料填寫正確之聯絡E-mail,若會員於2019年08月04日23:59前未填寫聯絡E-mail,將視為會員放棄參加及得獎資格。
  • 本活動之廣告購買金額之計算以會員之賣家編號為計算依據,一個賣家編號於本活動最多可得4次個人賣場-10天優先排序廣告及30組15元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
  • 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限定僅可使用於得獎會員於購買廣告時該賣家編號之個人賣場,得獎會員需自行將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提供予消費者,以利消費者將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使用於得獎會員於購買廣告時該賣家編號之個人賣場。
  • 消費者與得獎會員間所成立之訂單,每筆訂單僅能使用一組15元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且該筆訂單之商品金額需超過新台幣299元(含)以上始能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
  • 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之使用期限為2019年09月30日23點59分,請得獎會員提醒消費者需於使用期限內將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使用完畢,逾期未使用完之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將自動失效。
  • 個人賣場-10天優先排序廣告之使用規則及使用期間以商店街個人賣場通知得獎會員之得獎訊息所載內容為準,得獎會員使用個人賣場-優先排序廣告應遵守商店街個人賣場之廣告服務規則、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之規範,如有違反,商店街個人賣場得取消得獎會員之優先排序廣告得獎資格及移除前開廣告,商店街個人賣場不負賠償責任。
  • 會員同意,符合本活動之廣告購買訂單,若嗣後有取消交易或未繳款之情況,商店街個人賣場有權取消會員參加及得獎資格,消費者若已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得獎會員應立即返還與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所載之金額予商店街個人賣場,若得獎會員已使用優先排序廣告,得獎會員應立即返還與優先排序廣告市價等值之金額予商店街個人賣場,金額以商店街個人賣場網站為準。
  • 本活動之廣告版位一經購買或使用後,商店街個人賣場不接受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或暫停。
  • 得獎會員因本活動所取得之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及優先排序廣告不得轉換、轉讓或要求折換現金。
  • 已使用於訂單之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將無法再次被使用,得獎會員及消費者亦無法要求商店街個人賣場補發或補償,請得獎會員依法履行與消費者間之買賣契約。若該訂單嗣後有取消交易、辦理退貨或逾期未繳款之情況,得獎會員及消費者亦不得要求商店街個人賣場補發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
  • 若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之訂單經商店街個人賣場判定為異常交易或為不正常交易時,商店街個人賣場得取消消費者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之資格,得獎會員及消費者亦不得對商店街個人賣場為任何主張,若消費者已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得獎會員應立即返還與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所載之金額予商店街個人賣場,若因此導致消費爭議,得獎會員應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與商店街個人賣場無涉。
  • 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之訂單及廣告購買訂單是否為異常交易,以及會員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是否有違反本活動規則、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之規範,會員同意由商店街個人賣場判斷為準。
  • 本活動所涉及之相關資料及記錄,均以商店街個人賣場電腦系統所記錄或留存者為準。
  • 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商店街個人賣場之事由,導致會員於參加活動之過程中無法順利參加本活動或取得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及優先排序廣告者,商店街個人賣場概不負責。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之規範,如有違反,商店街個人賣場得取消會員之參加及得獎資格,若消費者已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商店街個人賣場有權要求得獎會員返還與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所載之金額予商店街個人賣場,若得獎會員已使用優先排序廣告,得獎會員應立即返還與優先排序廣告市價等值之金額予商店街個人賣場,金額以商店街個人賣場網站為準。
  • 參與本活動之會員,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取得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及優先排序廣告,一經商店街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商店街個人賣場除得立即取消其參加資格、得獎資格、移除優先排序廣告及消費者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外,若消費者已使用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得獎會員應立即返還與個人賣場購物金折扣碼所載之金額予商店街個人賣場,若得獎會員已使用優先排序廣告,得獎會員應立即返還與優先排序廣告市價等值之金額予商店街個人賣場,金額以商店街個人賣場網站為準。此外,會員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須自行承擔,若因此導致消費爭議,得獎會員應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與商店街個人賣場無涉。另針對會員已繳納之費用,商店街個人賣場將不退還。
  • 會員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商店街個人賣場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會員領取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商店街個人賣場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競技競賽機會得獎獎金或給與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得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商店街個人賣場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會員;得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因此得獎會員需在商店街個人賣場規定之期限內繳納因中獎所應繳納之所得稅後,始得領獎。若超過繳納期限,尚未繳交者,即視為自動棄權,得獎會員不得有異議。
  • 參加本活動之會員同意接受商店街個人賣場的隱私權聲明,並同意商店街個人賣場於辦理本活動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本活動之會員所填寫之個人資料。除本活動辦法或活動規則另有規定外,商店街個人賣場關於參加本活動會員個人資料之使用及權益保護悉依商店街個人賣場隱私權聲明之規範。
  • 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商店街個人賣場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相關規定。
  • 商店街個人賣場對於本活動之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有最終解釋權,並有權得隨時變更、終止或取消本活動之全部或一部。